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中考 - 小学招生 - 正文

榆阳区教育局2016年榆林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来源:榆阳区教育局 2016-6-2 13:39:13

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全面推进城区小学均衡发展,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城区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安排入学。

三、招生数量及范围

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榆阳区教育信息网,查询榆林城区各小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信息,根据居住地址选择就读学校。

四、招生规程及要求

凡符合在榆林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6月27日至7月1日,登陆榆阳区教育信息网(www.yuyangedu.net),点击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填写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后进入该系统,按住址选择相应学校填报信息,该系统仅识别每个适龄儿童填报的一所学校,如填报的信息有误,请于7月2日至7月3日到所填报学校进行更正。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学校按以下规程进行操作:

(一)审查资格:7月9日至7月10日,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在学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且户籍为榆阳区的适龄儿童、在学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拥有政府保障性住房资格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持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含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的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填报就读的学校参加资格审核。8月12日至8月13日,在学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榆阳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在榆阳教育网上填报打印并经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明的办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前)、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表,到填报就读的学校参加资格审查,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如证件虚假或与要求不符,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在榆林城区所有学校的入学资格。

(二)核对信息:学校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如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在榆林城区所有学校的入学资格。

(三)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时间为7月11日。

第一批次录取对象为在学校片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次录取对象为在学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且户籍为榆阳区的适龄儿童和在学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拥有政府保障性住房资格的适龄儿童。本阶段录取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在榆阳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各学校录取名单和学位空余情况。

第二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19日。

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新生后仍有空余学位,如报名后未录取的人数多于该校空余学位,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方式,录取居住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的榆阳户籍和非榆阳户籍适龄儿童。电子派位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电子派位时间为8月19日。电子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在榆阳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各学校本阶段新生录取名单和学位空余情况。

第三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0日。前两阶段仍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在网上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在报名系统中查看适龄儿童就读学校。

第四阶段: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1日到学校报名,8月22日正式上课。

凡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时注册学籍(非榆阳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区教育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五、有关说明

1.电子派位期间,学校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区教育局人员、新闻媒体和家长参与监督。

2.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如出现违规招生现象,区教育局将不予注册所招适龄儿童学籍,并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根据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摸底情况,东沙、红山片区学位比较紧张,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将调配到老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望各位家长能够尽早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理性选择就读学校。

4.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6662310。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可在榆阳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特此公告!

  榆阳区教育局

   2016年5月30日

附件1:2016榆林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招生数量及范围

附件2:2016年榆林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学校咨询电话

附件3:2016年街道办事处下辖社区名单及联系方式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琼ICP备12003406号